公历:星期五 2024年4月19日(校历:2020-2021学年·暑假·第146周)
图片新闻
热点关注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首页党团工作理论学习 → 五中班主任学习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》
五中班主任学习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》
作者:[佚名]    更新:2012年3月8日 17:55:16    阅读:13298
来源:

2012年3月5日中午,景德镇市第五中学组织全体班主任在学术报告厅统一学习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》。

会议由罗会咏副校长主持。全体班主任认真学习了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》,并就学校印发的学校材料进行了研究。通过学习,大家进一步认识到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业、职责,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目的、要求。学校校长袁世军传达了全市全系统有关会议精神,并与全体班主任签订了责任状。

会上,袁世军校长传达了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,全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,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及2012年城区初中招生改革方案征求意见会议精神。他在讲话中强调: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,要不断丰富自身学识,努力提高自身能力、业务水平,严格执行师德师规,有高度的事业心、责任心、爱岗敬业。坚持“一切为了学生,为了学生的一切”,树立正确的人才观,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,关心每一个学生,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,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,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,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、措施,在交往中不收礼、不吃请、不叫家长办事,不进行有偿家教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,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,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,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袁世军校长代表学校,与全体班主任签订了责任状。

最后,还对获得市级优秀班级初二(6)班、初二(12)班、初三(17)班级进行了授牌仪式。

【字体:  】 【加入收藏】 【告诉好友】 【打印此页
Copyright© 2014  江西省景德镇市第五中学  All Rigths Reserved  赣ICP备14005367号-2 
单位地址: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大道景德镇市第五中学  邮政编码:333000 
 建议使用 IE 6.0 或以上版本 1024×768 或以上分辩率浏览 联系电话:0798-8525870  电子信箱:jdzwz@126.com